三、靈光學主張生命沒有生死
靈光學主張生命是能量的作用,沒有生死。宇宙原力來自能量。人身,是具有意志的宇宙靈源能量聚合而成。宇宙靈源是存在的最高意志。宇宙靈源一念波動生,形成靈光體、靈魂體與精神體,進駐母胎中合一物性能量場。宇宙靈源形生之意志,使能量匯聚,細胞滋長、組織暢旺,形成生命。靈魂體進入靈魂之座,精神體分駐七大能量中心(EC),生物能量場則分駐於七大脈輪(CK)為首的肉體之中。若宇宙靈源形滅之意志啟動,則CK能量回歸大地,EC能量合一於精神體,回到靈魂體,回到靈光體,進入【一】。生命是能量的波頻轉換,存在各種能量形式。所以,靈魂沒有輪迴,只有宇宙靈源意志之自由來去。人沒有原罪,沒有天堂、沒有地獄,沒有全能的神來審判。生命沒有苦悲與生死,只有能量幻化。從靈光學的觀點,成住壞空是能量現象,苦集滅道是靈性對物性、心性的覺察。苦集滅道是能量幻相。